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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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01 08: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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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吴靖平常务副省长在“五一”节日前安排部署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吉安委〔2019〕8号)要求,逐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省住建厅决定从4月至10月在全省部署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底线思维,明显问题导向,紧盯高层建筑、建筑施工、易燃易爆等领域,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全力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硬质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二)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异常运行。消防专用水泵控制柜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异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异常供水。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被圈占、埋压。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能够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

  (四)易燃易爆单位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与居住场所未保持充足的安全距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施工工地等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五)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单位重点岗位、重点工种人员消防职责不清。

  (六)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隐患,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未依规定要求组织并且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够。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1.广泛动员部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2.落实工作标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安委会制定《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对照整治范围、内容,研判分析本地区会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研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问题。

  3.组织约谈培训。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层次管理的原则,组织对所属党政领导、建筑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物业单位、燃气管理部门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约谈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1.单位自查自改。各级要督促、指导各单位对照检查标准,全方面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5月底前,建设领域所管辖的场所要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告所属行业部门以及依法负责实施消防监督的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

  2.行业集中排查。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并研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督促推动隐患整改。针对突出风险,各级要组织行业部门、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8月25日前,相关行业部门要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严格执法检查。各级要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

  4.综合施策推进。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5.深化专项治理。深入排查建设领域电气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组织对高层建筑、建筑施工、电瓶车消防安全治理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

  6.突出重点防范。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线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地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重点针对建设领域和10类风险,全面加大管控力度,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四)抓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管理。“五一”节日期间是生产经营活动和旅游旺季,也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参与检查,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督管理责任,督促企业组织自查自纠。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绷紧弦、不放松,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5月6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至9月,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